廣州荔灣區(qū)圖書館是一座現(xiàn)代化綜合性圖書館,館內有著一流的建設和諸多分類,可視化的窗口,海量的書籍內容市民朋友在此可自由的閱讀學習,當然你還可以選擇手機移動App,進行閱讀學習哦,多樣化的學習樂趣期待你來學習閱讀!
荔灣區(qū)圖書館創(chuàng)建于1986年,是一座集閱讀學習、信息交流、展覽講座和數(shù)字化網(wǎng)絡服務為一體的國家一級綜合性公共圖書館,是荔灣地區(qū)重要的文獻信息資源中心和文化視窗。荔灣區(qū)圖書館由周門館和芳村館組成,周門館位于中山八路周門南路29號,芳村館位于塞壩路芳雅苑15號荔灣文化藝術中心。荔灣區(qū)圖書館現(xiàn)有藏書60余萬冊,實行開架式借閱服務。館內設有成人借閱室、少兒借閱室、報刊閱覽室、地方文獻室等多個服務窗口,全部實行計算機自動化管理。2010年與廣州市圖書館等多個公共圖書館實現(xiàn)了“一證通借通還”服務,2011年9月實現(xiàn)全面免費開放。2011年,圖書館落實區(qū)政府文化惠民政策,延伸服務領域,依托區(qū)內學校、社區(qū)、部隊和企業(yè)等建立了100多家圖書漂流驛站,定期進行圖書更新和輪動,使區(qū)內居民能夠就近享受便利的圖書借閱服務。一直以來,荔灣區(qū)圖書館以“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為宗旨,在全心全意為讀者提供各項優(yōu)質借閱服務的同時,還充分利用館藏圖書、信息資源舉辦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讀書宣傳活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歡迎廣大讀者走進圖書館、利用圖書館,和我們一起分享閱讀帶來的快樂!
廣州圖書館讀者證分為個人讀者證與家庭讀者證,可擇其一辦理。身份證或廣州市社會保障(市民)卡(以下簡稱“廣州社保卡”)注冊后可直接充當讀者證。已成功注冊的讀者也可憑本館微信公眾號或APP自動生成的二維碼讀者證辦理相關業(yè)務。
一、讀者證注冊與辦理
1.到館注冊
(1)持本地身份證或廣州社保卡的居民:憑本人身份證或社?ㄞk理。
(2)持異地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士護照等任一項,下同)的常住居民: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以及長期居住證明材料(本地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房產(chǎn)證明材料、近3個月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賬單等任一項,下同)辦理。
(3)持異地有效身份證件的非常住居民: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臨時讀者證,有效期為60天,到期后可憑辦證時的有效身份證件到本館總服務臺辦理激活手續(xù)。
(4)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憑上述證件或戶口簿由監(jiān)護人陪同辦理相應讀者證,監(jiān)護人須同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為子女的行為承擔責任。
2.遠程注冊
(1)持本地身份證的18周歲以上居民可在本館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手機APP和支付寶等平臺自助注冊讀者證,待審核通過后開通基本借閱功能。
(2)持廣州社?ǖ18周歲以上居民可在本館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手機APP和支付寶等平臺自助實時開通基本借閱功能。
(3)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進行勞動登記的異地務工人員,可在本館網(wǎng)站實時開通數(shù)字圖書館閱讀功能。
3.郵寄注冊
持本地身份證的18周歲以上居民可將填好的讀者證申請表及身份證復印件郵寄至本館總服務臺,待審核通過后開通基本借閱功能。
※持佛山市身份證居民注冊本館讀者證時視同為廣州常住居民,享有本館相應服務。
二、讀者證服務功能與類型
基本借閱功能、青少年讀者證、未成年人讀者證、家庭讀者證均免押金辦理,可外借文獻均不含僅供閱覽文獻。圖書、電子閱讀器借期31天,期刊、音像資料、創(chuàng)意設計館書刊借期15天,均可續(xù)借1次。
1.基本借閱功能:18周歲以上成人可辦理。可外借中外文書刊及音像資料(不含少兒文獻)共20冊/件,其中外文書刊不超過6冊。
2.青少年讀者證:18周歲以下14周歲以上未成年人可辦理?赏饨柚型馕臅耙粝褓Y料共20冊/件,其中外文普通書刊不超過6冊、少兒港臺原版繪本不超過6冊、少兒外文原版繪本不超過9冊。
3.未成年人讀者證: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可辦理。可外借少兒文獻共20冊/件,其中少兒港臺原版繪本不超過6冊、少兒外文原版繪本不超過9冊。
4.家庭讀者證:3人(含)以上常住家庭可辦理。需提供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件、含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其他證明家庭關系的證件(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持異地有效身份證件的需同時提供長期居住證明材料。
(1)家庭成員不含未成年人的讀者證可外借中外文書刊、音像資料(不含少兒文獻)共60冊/件,其中外文書刊不超過12冊。
(2)家庭成員含未成年人的讀者證可外借中外文書刊、音像資料、少兒文獻共60冊/件,其中外文普通書刊不超過12冊、少兒文獻不超過20冊/件(少兒港臺原版繪本不超過6冊,少兒外文原版繪本不超過9冊)。
5.參考借閱功能:18周歲以上成人交納押金300元可辦理。憑本人《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殘疾人證可免押金辦理。
(1)可使用基本借閱功能。
(2)可外借創(chuàng)意設計館圖書3冊、期刊3冊。
6.電子閱讀器借閱功能:18周歲以上成人交納押金600元可辦理。憑本人《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殘疾人證可減免押金至200元辦理。
(1)可使用參考借閱功能。
(2)可外借電子閱讀器1臺。
7.平板電腦借閱功能:已開通基本借閱功能(不含臨時讀者證)的讀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讀者證,到總服務臺交納押金1000元、簽署《廣州圖書館平板電腦借閱承諾書》后辦理,可外借平板電腦1臺。憑本人《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殘疾人證可減免押金至800元辦理。
8.數(shù)字圖書館閱讀功能:可使用廣州數(shù)字圖書館資源,所有類型讀者證均可使用本功能。
三、讀者證管理
1.退證。讀者退證時須先經(jīng)核實無借書記錄后,再憑辦證時的有效身份證件、讀者證及押金收據(jù)(無押金者除外)辦理退證手續(xù),如再次辦理需繳納讀者證工本費5元。
2.掛失。讀者證遺失后,讀者須及時通過本館微信、電話或到本館總服務臺辦理掛失手續(xù),微信或電話掛失后須于一周內親自到本館總服務臺辦理相關手續(xù),未掛失所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承擔。
3.補證。讀者證遺失或損壞后,讀者可持辦證時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押金收據(jù)(無押金者除外)辦理補證手續(xù)并繳納讀者證工本費5元。身份證或廣州社保卡充當讀者證的讀者,遺失證件補辦成功后,須到本館總服務臺重新免費辦理注冊手續(xù)。
4.請愛護所借文獻和設備。造成文獻、設備遺失和損毀的,按《廣州圖書館遺失損毀館藏資料賠償辦法》處理。逾期歸還按以下標準交納逾期費:文獻每冊/件每天0.1元,每冊上限10元;電子閱讀器每臺每天0.5元,平板電腦每臺每天10元,不設上限。
5.請讀者自覺遵守國家知識產(chǎn)權保護有關規(guī)定,妥善利用外借文獻。
6.讀者申請辦理讀者證,即視為已閱讀并同意本規(guī)則。如遇業(yè)務調整,本規(guī)則將進行相應改動,請讀者關注并遵守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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