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超市手推車廣告牌租賃一事達成共識,并承諾共同遵守、嚴格履行以下協(xié)議:
一、出租超市手推車廣告牌所處位置:。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出租手推車廣告牌時間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個月)
三、價款
1、單價:每輛手推車廣告每個月租賃金人民幣¥元。
2、出租手推車廣告數量合計:(個)。
3、手推車廣告租賃金額總計人民幣¥元。
四、合同價款
1、(不含版面設計費):一次性版面設計費人民幣¥2、以上價格含材料費、制作費、場地費、安裝費、維修費、政府審批費用等,(不含發(fā)票)。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簽字時,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0%的預付款,合計人民幣元。
2、廣告發(fā)布后經驗收合同三日內,乙方付清剩余款,合計人民幣¥元。
六、廣告制作完工時限:乙方簽定合同及簽署設計稿件、寫真小樣之日,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
七、完工驗收:廣告制作安裝完工后,甲方以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驗收,乙方接到驗收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完畢,逾期視為驗收合同。驗收標準為乙方簽署
的設計稿件、寫真小樣。
八、廣告版面、結構圖紙設計,雙方商定廣告版面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簽約時乙方提供廣告版面電子版示意圖壹份。
2、甲方按乙方意圖設計,經乙方簽字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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